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是否需要具备评标专家的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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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于评标是一种复杂的专业活动,非专业人员根本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同时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招标投标法》又规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为保证评标质量,《招标投标法》对评标专家有资格上的限制规定,但是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对其资格未规定限制条件。其原因是:(1)招标项目是归属招标人的,派代表是维护招标人的利益;;(2)监督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是否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内容、标准,以及授予合同条件进行评标;(3)由于有招标人的代表参加使得招标人更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排序,以及评标结果;(4)更便于招标人准确确定中标人。
结论: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无需有资格限制。当然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水平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更好!有些地方不准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不对的!有某些网站论坛一边倒谈论招标人不应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提法值得商榷!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10.19.
2013-10-19 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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