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orx
题目:可以在采购文件中要求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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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 》招标文件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商务、技术和服务等条款的要求不得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此规定指的是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得对招标采购的标的进行特定的标明,与要求投标人提交授权是两个概念.
根据财政部2003年给河北省财政厅的《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做出的相关规定如下: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也按此方法计算供应商家数。
此复函基本上也是目前作为政府采购对同类问题的解释依据。
因此仅就楼主所述情况而言,要求授权并无不妥。
2009-07-27 17: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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