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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请问招标服务费是否违规
作者:kingmemory
题目:请问招标服务费是否违规
MAIL:1102309889@qq.com
IP地址:116.227.250.*


投标限价50万,但是条款
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十四(14)天内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在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30%计取,不足1.5万,按1.5万计取。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也就是说服务费1.5万,请问该条款是否违反《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呢

  发贴时间2017-02-10 13:16:42 
 ** 贴子回复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39.155.158.*




违反哪条呢?





  发贴时间2017-02-22 16:14:00 
 **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支付招标服务费的问题
MAIL:tangguangqing@vip.sina.com
IP地址:123.122.15.*




  招标服务费的数额可以参照计委文件规定的标准,但是何时支付、由谁支付等本人有如下看法:
  1.规定“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十四(14)天内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服务费”不妥!既然让投标人把招标代理服务费摊入投标报价中,只有招标项目在开工实施后,承包人得到项目结算后才有钱给招标代理支付费用。因此只能在合同实施初期支付该费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还未签订合同协议书,许多问题还未解决。如果招标人有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合同有可能签不成。这时招标服务费已经支付,这将给中标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2.个人认为要求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是一项错误的、官僚主义的规定。为谁服务谁支付费用是市场机制,如果我是招标人才不要由中标人支付,因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好坏可以用经济手段制约。如果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是无法控制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工作。
  3.如果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时,一旦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时,即招标失败时,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费无人支付,这也就是本条目提出的,为防止上述问题发生,发出中标通知后就要求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果不交就要扣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知你们想过没有,。一旦由于招标人原因,合同未能签订,中标人已经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就打水漂了。可见投标人或者中标人在这个领域中,是最弱势的群体!所以本人认为这项决定是错误的、不公正的、官僚主义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7.03.02.






  发贴时间2017-03-02 17: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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