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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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不报不可竞争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且说明此不可竞争的费用单独支付”,法律法规上不会明确到这个程度,只能看作招标文件约定。这里分析一下:约定投标人不报不可竞争费有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不可竞争费用是多少? 是否是一个固定数值? 一般不是,因为不可竞争费用一般按照投标人报价多少来计算;其次,单独支付由谁支付,应该是招标人吧? 标准呢?这样分析下来, 上述招标文件的约定是不合适的。
施工总承包招标,将主体、关键工序以外专业工程列为暂估价,并进入控制价是可以的,因为在法律上没有限制。 以上供参考!lfm
2009-06-29 16: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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