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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废标条件是否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废标
作者:trouble123
题目: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废标条件是否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废标
MAIL:67974420@qq.com
IP地址:61.167.117.*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资质证照但是国家要求生产该物资必须有相关资料,评委会是否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直接作为否决投标依据呢?
例如:某招标货物投标人应该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才可以生产,但是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此证书,否决投标条件里也没有关于未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这一条,评委会是否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直接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呢?

  发贴时间2016-04-06 18:04:26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75.153.40.*




个人认为:评委不能直接否定,只能依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要求予以评审。至于招标文件的缺陷,评委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予以审查,若采纳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应重新招标并补偿参会单位的损失即可。





  发贴时间2016-04-06 20:25:15 
 ** 贴子回复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211.99.16.*




我觉得招标文件没说要提供,因此投标人也有可能是有证,而只是没提供。
个人建议发澄清要求投标人提供可以生产的证明,也就是这个证,如果投标人提供不出来,则以本质上无法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该投标。






  发贴时间2016-04-07 09:15:06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招标文件中未规定否定投标条件但法律法规有规定时的处理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27.*




  基本同意virid老师的意见。本人建议采用以下办法处理为好:
  招标文件未规定否定投标的条件,但是法律法规有的也应执行!正如提问者提出的,某招标货物投标人应该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才可以生产时就必须满足。否则否定其投标。但是在处理上应特别注意,因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没有这项规定,投标人在购买了招标文件又编制了投标文件,也投了标,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投入,结果由于无许可证而被否定其投标,造成损失。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应补偿这个投标人投入费用。招标工作继续进行。如果终止招标,重新招标时,对具有许可证的投标人是不公正的,因为投标价格已经公开,再行招标使他们处于极为不利的竞争地位!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4.09.






  发贴时间2016-04-09 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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