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综合评估法可否用最低价中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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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最低价中标”(变更)时,是可以的,投标人要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条件,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价格。如果招标文件未改变,评标方法仍是“综合评估法”时,那么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就不能放弃最高得分的投标人改为最低价的投标人中标。也就是说评标委员会评标必须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中标条件进行,招标人只能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所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只能依据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最高评分——体现最大限度)。所以放弃最高得分的投标人改为最低价的投标人中标,是错误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4.09.
2016-04-09 1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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