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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评标现场
作者:sdhyzb
题目:评标现场
MAIL:hengxinshenji@163.com
IP地址:119.191.72.*


某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前,(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取了7名评委的通讯工具.(2)为保证采购质量,建设单位相关设备使用部门的5名代表列席了评标会议。请问唐教授,以上两种做法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发贴时间2013-10-26 07:43:30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组建评标委员会和参加评标具体工作的人员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29.*




  本人声明:你点了我的名,特此声明,本人不熟悉《政府采购法》,因此只能依据《招标投标法》谈谈你的问题: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七人评委中可以由招标人派招标人代表(可以是设备使用单位的人)二人参加,另五人为有资质的经济和技术方面专家。只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评标权利!
  2.在评标现场参加评标的委员会成员的通讯工具,有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集,暂时保管的做法是对的!这是保密的需要。
  3.评标会除正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外,还有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工作组工作人员(包括可以是设备使用单位的人)参加会议。该工作组人员主要是做提供评标资料、记录、综合、统计、计算、编写评标报告草稿等具体工作。招标人领导和行政监督人员列席会议。
  4.无需再派设备使用单位的代表参加评标会议。除专家外参加人员越少越好,以便保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10.27.







  发贴时间2013-10-27 20: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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